超图地信土地勘测定界技术实施方案
土地勘测定界实施方案
引言
土地勘测定界(以下简称“勘测定界”)是根据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及耕地保护等工作的需要,实地界定拟占用土地的范围、权属、测定界址位置、核实土地利用现状、计算出用地面积和拟占用坝子面积,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用地审批和地籍管理等提供科学、准确的基础资料而进行的技术服务性工作。
勘测定界的意义
保障用地审查,使用地审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健全了用地的准入制度;使项目用地依法、科学、集约和规范,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保障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是项目用地从立项到审批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用地审批的重要依据。
勘测定界依据
1) 《云南省土地勘测定界实施细则(2016版)》;
2)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3) 《云南省地籍调查实施细则》;
4) 《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
勘测定界一般工作程序
勘测定界按照接受委托;收集资料;外业现场踏勘、权属调查与测绘;内业成图处理与勘测定界报告编制的次序开展工作。
(一)接受委托
根据勘测定界业务性质要求,需具备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国家或外省颁发的测绘资质需到云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的单位,在接受用地单位委托后,方可开展勘测定界工作。
(二)收集资料
1. 项目用地的地形图、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区界线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坝子界线图、云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数据(项目涉及区域)、拟占用地范围图以及建设项目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
2. 用地范围附近原有平面控制及高程控制成果。
3. 用地界址点拟定坐标(设计坐标)和与定界有关的参考资料。
(三)外业现场踏勘、权属调查与测绘
1. 现场踏勘
在查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收集的控制点成果资料,了解建设项目用地范围附近的各级控制点的标石完好情况和现场的通视条件,确定合理的勘测定界技术方案。
2.权属调查与测绘
由县(市、区)、乡(镇)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在用地单位参与和用地范围内土地权属单位配合下,实地调查核实拟征、转用地范围内的行政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基本农田界线、坝子界线、拟用地范围界线。将其测绘或转绘于工作底图上,同时对土地利用的类型进行调查核实。充分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对地类进行现场核实调查。
(四)内业成图处理与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1. 内业成图处理
根据实测界址点坐标和实地调查测量的权属、地类等要素,内业编制出接合图表、勘测定界图、项目用地地理位置图、控制网展点图(大型工程)。
2. 勘测定界报告编制
(1)文字成果: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2)表格数据:土地分类面积汇总表、项目用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土地勘测定界表、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3)电子报盘数据:文本资料、表格资料、图件成果。
(五)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检查
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包括报盘数据、备案数据)均需通过省厅下发的质检软件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通过质检软件检查的,方能申请土地勘测定界成果验收。
(六)土地勘测定界成果的检查验收
由作业单位自检、互检后,报由有验收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委托下一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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